各市(州)、長白山保護開發區、梅河口、公主嶺人才中心:
為貫徹落實《中共吉林省委辦公廳、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吉辦電[2014]72號)精神,根據省人社廳《關于做好春節期間各項工作的任務分解表》安排,由省人才中心承辦,省就業局協辦,在全省重點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援助活動。現就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動時間
本次活動時間為1月26日——2月10日
二、援助對象
參加實名登記家庭困難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個人殘疾、零就業家庭、低保家庭、家庭及個人均存在困難情況)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確保落實。做好未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關乎家庭幸福,社會和諧穩定,必須高度重視, 扎實做好就業援助工作。根據文件要求,各地人才中心、就業局務必在春節前將本地未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安排就業或投入到就業準備活動中去。
(二)精心安排,穩步推進。一是制定具體工作時間表,確保按時完成工作任務。二是根據本地未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數量及專業結構情況,有針對性地開發就業崗位,提供一對一的就業幫扶。三是對仍未實現就業的由就業局提供公益崗位進行托底安置。
(三)完成情況匯總上報。各地請將具體工作完成情況于2月10日前報省人才中心人事代理處。